近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

其中
分配东坡区法院工作3名
分配彭山区法院工作6名
分配仁寿县法院工作5名
分配洪雅县法院工作2名
分配丹棱县法院工作2名
分配青神县法院工作2名
公告如下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考试招聘
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实施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 ,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5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法院 、检察院辞退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 。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 、配偶、子女在拟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其中:分配东坡区法院工作3名,分配彭山区法院工作6名 ,分配仁寿县法院工作5名,分配洪雅县法院工作2名,分配丹棱县法院工作2名,分配青神县法院工作2名 。眉山辖区法院招聘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2026年5月14日17:00 ,报名网站为/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通过报名网址登录报名网站,选择自己意向招聘岗位 ,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并将如下信息进行扫描上传:
(1)2026年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③学生证或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需盖章);④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⑥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⑧未缴纳社保证明(a经常居住地未缴纳社保证明及b未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见附件2);⑨其他材料(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5月6日9:00至2026年5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 ,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考察时资格复审使用。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只设置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 ,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法律素养、语言表达、沟通协调 、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眉山市委市**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
3.考察期间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眉山市委市**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六)补充招聘
未按计划招聘满员的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只针对已参加本次招聘首轮面试 ,且成绩在75分以上的考生。
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后续通过眉山市委市**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发布。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 、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2.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
附件1: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职位情况表
附件2:未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8日
来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张思静
二审:廖祥建
三审:陈航